河北保定:107亩果园引发的满城官场乱象
退耕还林为什么要砍掉107亩好好的果树园?领了九年的退耕还林补助款后为何又将杨树林砍光卖掉?群众反映该问题到区纪检部门为何迟迟没有结果?纪检部门又为何在拖了一年多后给出了一份漏洞百出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近日,本报记者带着重重疑问及当地群众的举报反映情况对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庞村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
在庞村群众的带领下,记者见到了群众在举报材料中提到的曾经是一百多亩的果树园,而如今早已被村中9户村民或是建成房宅或是厂房,已是面目全非。“以前这里曾经栽种着42行苹果树、11行雪花梨树、还有400多棵桃树,加起来有两千多棵果树,这曾经都是村集体的财产,可现在却什么都没了!”村民乔大爷不无惋惜地向记者介绍道。
■“四万元张嘴费”引发的荒唐承包事件
据庞村群众介绍,1999年赵全德上任该村支部书记后,先是强行解除了贺氏兄弟对107亩果园的承包关系,然后在2002年11月10日开始重新招标承包该果树园。据当时参与投标的群众介绍,招标当天,有很多准备投标的群众都聚集在村委会办公楼下,另外还有很多对村里集体财产关心的围观群众。就在招标开始前几分钟,村委会的广播喇叭突然喊道:“准备投标承包果园的人要带四万元张嘴费进入招标现场,没带钱的不许进入现场。”因为众多投标群众对此突如其来的荒唐要求并没有任何准备,所以在广播时便引起在场的投标人群极为不满。后来,村书记赵全德又让广播员马文池在大喇叭里补充道:“带存折也行!”但即便如此,善良单纯的村民也没有这方面的准备。不过,群众注意到,同在招标现场的同村杜兰申却似乎早有准备,他身上背了一个圆圆鼓鼓的背包,有人好奇地问他背背包做什么里面装的什么时,杜兰申直接说了句:钱。
后来,现场群众告诉记者:“我们当时都见到只有杜兰申一个人上了楼进了投标现场,而且,几分钟功夫他便下楼了,承包合同也签了,我们感觉这里面有阴谋,是村书记赵全德和杜兰申串通策划好的。我们都觉得不公平,但是又没什么办法。”
事后,据村民介绍,他们看到了投标那天杜兰申与村委会签的果园承包合同,里面存在明显的错误和问题:
首先,村委会与杜兰申共签了两份承包合同,一份70亩,一份18亩。因此,本就是107亩的果园却变成了88亩,有19亩果园土地在合同上并未提到,那么这19亩土地哪去了?村民担心被人侵占了。第二,细心的村民发现,2002年之前,该片果园的承包费用为每年21万元,现在却变成了6200元,折合每亩约为70元,这是极为不正常的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
“因为随着物价地价的不断上涨,承包费应该是越来越高才对,现在却变成每亩不到一百元,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果园以如此廉价地承包出去严重地侵害了庞村及广大村民的利益,再加上村委会在对外承包村集体财产的这件事上并未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所以应该是非法的。”庞村村民气愤地告诉记者。
第三,既然是庞村村委会与杜兰申签订的承包合同,那么合同的甲方法人应该是时任的村支部书记赵全德,但合同上却显示的是一个叫郝胜利的人,因此郝胜利作为合同的甲方法人是不对的,更是违法的。
注:庞村村委会与杜兰申在“四万元张嘴费”荒唐条件下签订的两份承包合同。
■由村、乡、区三级政府及林业局主导的砍果树栽杨树的“退耕还林”或仅为套取国家相关补助款项
据记者调查,杜兰申承包了107亩果园后很快便将原来的两千多棵果树砍伐掉,然后又组织人栽上了11401株速生杨树苗。而在公路边水泥牌子上写道:林木负责人赵全德、杜兰申。
而令庞村群众和记者感到疑惑不解的是,本就是春天开花秋天结果实的果树林为何还要砍伐掉去“退耕还林”?本身就是栽种了几十年的果树林带有什么必要砍掉又新栽上速生杨树呢?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退耕还林条例》的要求?而当地的村乡区三级政府以及主管退耕还林的区林业局是如何通过赵全德及杜兰申的要求的呢?各级政府部门及林业局有没有对庞村的这片果树林进行退耕还林工程作过实地考察和评估鉴定?又是谁允许作出的砍掉果树栽杨树的荒唐决定?
另据庞村群众介绍,在2011年,也就是杜兰申承包村集体果园九年后,村书记赵全德及杜兰申又将此107亩杨树及土地卖给了9户村民。随后,杨树林被很快砍光。“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国家对退耕还林项目每年都有补助款,而补助期规定就是九年,赵全德杜兰申领取了国家九年的补助款,以后不能再领补助款了,所以就干脆卖掉了。这明摆着就是套取或骗取国家补助款,可惜的是国家花了经费却没收到任何退耕还林绿化环境的效果。”庞村村民无奈又气愤地说。
在整个砍果树林又栽杨树最后再卖掉砍光成光秃秃一片荒地的全过程中,庞村、于家庄乡、满城区政府、区林业局等所有有关部分均未进行任何科学地调研,对后来的卖地砍杨树亦未有任何监管制止及处罚行为,反而是听之任之完全放任的态度,在此整个事件上涉嫌严重地失职渎职不作为,其背后原因值得探究和调查。
■用一句“下个星期办”拖了一年多的满城区纪检部门
庞村的集体财产被村支书赵全德等人滥用职权进行了侵吞毁坏,群众的集体利益被侵吞剥夺后,对此事不满的庞村群众遂将情况和问题反映到了满城区纪检部门。但,更令群众气愤和不解的是,群众的举报情况并未引起纪检部门的重视,反而是一拖再拖地延迟了一年多。
“纪检委将我们反映的情况批复给韩村六分局邸局长以及副局长杨某,但他们总是说‘下星期办’,然后就一直拖着不办,一拖一年多才给了一份《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庞村村民乔某告诉记者。
不过,据乔某反映,该“意见”实实在在是一份漏洞百出荒谬至极的。
注:满城区纪检委出具的漏洞百出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一份漏洞百出荒谬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乔某及其他庞村群众将该“意见”提供给记者看后,便指出了其存在的诸多谬误:
首先,“意见”中第一自然段里将107亩果园认定成88亩(70亩加18亩)是错误的。据村民介绍,“我村107亩果园是25年生的42行苹果树,11行雪花梨组成,其中有84年承包人补栽的400多棵桃树,粗算共2033棵。但纪检部门给的‘意见’里却写成88亩,2012年11月10日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两份共计88亩,公然侵占19亩果园。并把果园变成88亩的责任推给上届村委和贺氏兄弟。果园是107亩的证据是:满城区法院和市级中级法院的判决文书里都认定是107亩无误。”
第二,“经营不善”的说法是错误的,解除合同涉嫌滥用职权。贺氏兄弟当年的中标价是每年承包费21万元,这一点当事人贺氏兄弟可以作证。从1999年到2002年共四年的承包费是84万元,但在村委会计账上这笔承包费却并没有。但,我们在2016年9月8日交给满城区纪检委的材料中反映此问题候,纪检反馈的信息却是:贺氏兄弟按10年交承包费21万元中的标,有合同书。
对于纪检部门的回复意见,庞村村民们并不认同。
第三,“意见”第二自然段内容存在谬误。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是2003年1月20日起开始实施,但依据我村实际情况,并没有土地适合退耕还林的条件和要求,因为都是经济林木和口粮田,关于这一点,《条例》中第16条、29条、44条、50条、57条、58条、62条都有明文规定。因此,赵全德以及区林业局等部分涉嫌欺骗国家,套取相关财政补贴款。
第四,第二段中提到“2002年11月,村委会在在乡政府工作人员监督下,以公平招标的方式对果园进行了新一轮的承包。”的说法存在谬误。因当时现场大量群众都可以证实招标现场并未有任何政府工作人员在场,整个招标过程都是在赵全德等人操纵下进行完成的,因而现场出现了荒唐的“四万元张嘴费”以及承包合同内容作假等一系列问题出现。
第五,第二段中“杜兰申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果园列入退耕还林工程。”的内容存在重大疑点。杜兰申的申请并没有庞村村委会以及于庄乡的公章,另外其也并没有大量砍伐树木必需要有林业部门出具的“采伐证”,如果有此“采伐证”,那么区林业局谁能站出来承担《退耕还林条例》中第29条规定的“禁止破坏林粮间作和破坏原有林草植被的行为”?
第六,2016年9月10日庞村乔玉山、乔木林两名党员到区林业局退耕还林办核实了杜兰申是按100亩领取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并且说庞村有三户退耕还林项目,但我们只知道有另一户领取了退耕还林树苗,并没有领过补助资金。那么,这两户额补助资金是多少钱?多少亩?又是谁领走了?
注:卫星图片显示出庞村周边几块原先的果园已经变为荒地及民宅建筑。
■结语:
庞村原本种植了几十年的优质果树园没有了,并且在一番“退耕还林”之后却变成了一处处永久性的民宅等建筑,而庞村村民集体利益被侵吞剥夺的情况并没有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而他们势必将继续通过信访、纪检、法律等渠道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努力。
本报将对此事件的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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