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霍邱县城关镇占用千亩基本农田建湿地公园的权利?
本刊记者/杨有之
近日,赤子杂志社接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泽沟等村群众举报,报称:霍邱县城关镇为了发展所谓的地方经济,不顾当地百姓反对,占用了泽沟村周台、刘台等村一千多亩基本农田,用以兴建霍邱县城南湿地公园项目。失地农民对此行为极为不满,四处上访讨要说法,并质疑“是谁给了城关镇占用千亩基本农田建湿地公园的权利?
占用的基本农田内已栽种好树木—2017/8/22日摄
8月22日,赤子杂志社记者就群众所诉问题,前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泽沟村进行实地暗访核实。
根据当地群众提供的线路,记者从霍邱县沿着S310来到了城南群众所说的千亩湿地公园。记者在现场看到:在霍邱县新建汽车站西侧正在修建的公路两旁,基本农田内都栽满了风景树,到处都是荒草,没有一点庄稼。在泽沟村有一处民房,在门口左侧挂着两个牌子,写着“霍邱县湿地公园东区项目部”“常州绿宝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沿着项目部门口的小路往西行不远处看到路南地里竖着两个牌子,写有“建设湿地公园,打造生态霍邱”“霍邱县城南湿地公园景观设计总平面图”霍邱县城南湿地公园简介:霍邱县城南湿地公园位于城关镇泽沟村南部,属于城西湖湿地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霍邱县环城林带的重要节点。园区范围:东至泽沟村周台、刘台土路;南至八里村界;西至城西湖水面;北侧与正在修建的S343快速通道相连,总面积180公顷。园区现状:包括冯家、谢家老庄两个自然村落;部分岗冲地以及箭杆湖北稍的小南湖等若干个库塘和多个自然生芦苇片区,水域总面积约38万公顷。2013年底霍邱县政府提出设想,经相关单位着手规划后,出台了有关政策。2014年秋、冬季开展土地流转、招标设计、招商建设。城南湿地公园一期由常州绿宝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双湖苗木花卉合作社联合承建。在大牌子后面田地里,到处都是荒草。
湿地公园项目部—2017/08/22日摄
“俺村的地已被湿地公园全栽上树了,订的十一年的合同,已经给了两年的钱了,每年元月给一次,一亩地一千,以后里面建的全都是路,都是水泥路。我们以前地里种的是水稻,都是好地,俺们是有地亩证的。到现在还有三家没有租给他们(湿地公园项目部),俺们队有两家南队还有一家,没有同意征地的,可能给的钱少,一家是叫周老姨,一家姓朱,还有一家姓杨的。你看现在地里都长满了草,项目部不让我们种地,我们还有一些地,嫌不好,他们修路的不要。征地时,镇里、村里领导按照地亩合同给我们征收的,地全被收走了,一年就给一点钱,也没有什么生活保障,还得去打工”,谈及土地,有失地村民如是说。
据一位姓石(司)的群众讲,“我们村的地一小半土地都被湿地公园占了,讲的我们泽沟村全部要拆迁,就过年这一留地全部要拆迁,现在政府不准俺们种地。这个项目前期分两个老板开发,总老板是江苏人。当时征地时说是租地,以后要买断,俺们土地已经被征收三年了,是镇政府和村干部征收了,每年每亩1000元,元月一号给钱,已经给了两年了。”
城南湿地公园项目介绍—2017/08/22日摄
一份是“霍邱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文件”城政(2016)52号,签发人:陈克猛。“城关镇关于要求霍邱县城南湿地公园项目备案的报告”
8月22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了霍邱县发改委,审批股马股长告诉记者:“这些材料应该有项目单位给提供,不应该由我们提供,你们不了解我们发改委的工作,发改委是管产业、管整个的生产的流程,比如生产企业,我不管他土地在哪,理解吧,只要符合土地政策,他找国土局去划拨也好,去买地也好,但这些都是政府项目,划拨到就继续下去,划拨不到就是生产企业买不到地,那这个项目时间长了就空了,只要是土地局说不违反土地政策,到月球上我都给他批”。马股长给记者提供了一份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审批(2016)77号 “关于霍邱县城南湿地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如下:霍邱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来的城政(2016)52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1、项目名称:霍邱县城南湿地公园项目2、建设单位:霍邱县城关镇人民政府3、建设地点:霍邱县城关镇,具体地点以国土规划部门红线为准。4、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0余亩,其中水域面积1900余亩。主要建设湿地公园植被、公园道路、灯饰、雕塑、活动区域、管理用房、公厕等其它配套设施。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12亿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县发改委:根据县委提出的“生态立县”的战略,县政府以县政办(2014)40号提出了霍邱县城南湿地公园的任务。本项目位于霍邱县城关镇泽沟村南部,具体范围是:东至泽沟村周台到刘台土路,南至八里村、西至城西湖水面、北至霍陈路。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000余亩(其中水域面积1900余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湿地公园植被、公园道理、灯饰、雕塑、活动区域、管理用房、公厕等。项目总投资约为2.12亿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最后马股长说你们还是城关镇了解下,他们最清楚。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下午2点,记者来到了霍邱县国土局,国土局办公室于主任告诉记者,“国家修公路修铁路都征用,城市公园也是公益,城市留广场留绿地不也是公益吗?他们是逐步报批是肯定的”。记者问及现在报批了没有,于主任告诉记者,“我们家局长不在家,这个业务我不清楚,我给你解释啥呢,修公园工地也是一种公益,不是胡修,是政府行为。这个我不经手,要是我经手,就给你讲的非常清楚了,我们分管局长还有耕保股股长都到合肥去送材料,也是报批别的项目,我建议你们去城关镇联系,他们有专门负责征迁的,他们会给你了解清楚的”。
城关镇政府出示的城南湿地公园申报材料(部分)
在霍邱县城关镇,见到了陈镇长,陈镇长告诉记者,城南湿地公园主要是林业部门主抓这一块,地是从群众中流转过来的,以前原来是荒地,贴着西湖边上,是丘陵地带,占用180公顷,涉及到周台、刘台。2013年开始规划,2014年开始建设,不涉及到拆迁,把村庄还保留着。当记者问到是否占用的是基本农田?流转土地是否改变了土地性质?这块地有没有土地使用证?在流转土地时,怎么给老百姓安置、补偿的?陈镇长告诉记者,经过农业部门水利局,按照当时价格,每年给老百姓一亩地750斤稻谷,折合人民币1000块钱,房屋不存在拆迁。
然而,记者从城关镇提供的《霍邱县城南湿地公园可行性报告》第四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4.2.2条“场址状况”中发现,“基地现状包括:箭杆湖局部,水域面积约3。8公顷;水稻田;两个自然村落;若干个水塘”该段描述不清,没有说明涉及基本农田面积,与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记者就此描述向陈镇长求证时,陈镇长先是说为了城关镇扶贫攻坚,将这里改为林业产业;而后又说我们再重新审视这个项目,把这个项目作为头等大事!
城关镇政府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
“
众所周知,国家对耕地保护极为严格,明确规定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限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包括种植速生丰产林)、挖塘养鱼、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
然而,在安徽省霍邱县城关镇泽沟村,正在上演着占用千亩基本农田修建湿地公园的严重事件!并且,城关镇政府通过“流转”的方式,“擦边球”将大面积基本农田转化为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与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违背,镇政府如此明目张胆悍然违背党政法规的勇气从何而来?记者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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