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乡宁:违建楼房变危房应问责地方官和开发商

     发布时间:2017-08-31 13:20:11
 来源:社会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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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享受着生活的和风细雨时,当我们沉醉于家庭的温馨时,在山西乡宁县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住在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合法手续的危楼里,用木杆支撑山体,用塑料布遮挡风雨。他们的楼房随时有被垮塌山体掩埋的危险,他们的求助被冷漠搁置,不闻不问。造成他们艰难处境的除了当地尸位素餐的主管领导还有那黑了心肝的开发商!

山西乡宁:违建楼房变危房应问责地方官和开发商

  2017年5月29日早晨7:40分左右,轰隆隆的巨响伴随着地动山摇的震颤,吓懵了居住在乡宁县客运中心明珠苑小区1号楼的众多居民,突然的山体垮塌让居民们至今心有余悸。据调查,该小区始建于2005年,是未经审批,没有规划及施工手续,背靠高达数十米陡峭山崖傍险而建的三无工程。

山西乡宁:违建楼房变危房应问责地方官和开发商

  乡宁县客运中心负责人郝大慧利用政府划拨给他修二级汽车客运站的12.16亩土地,首先将50%的土地面积建起了临街商品房对外出售,又私挖乱占了6亩多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在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和获取任何审批、规划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了三栋住宅楼对外销售,最后才用剩下的6亩土地修建汽车站,以此非法违利数千万元,同时也埋下了违建变危房——山体垮塌事故的隐患。

山西乡宁:违建楼房变危房应问责地方官和开发商

  据明珠苑小区1号楼3单元居民郭新民和2单元居民韩宝生介绍,山体垮塌当天,从悬崖上滚落的巨石将他们楼房的墙体、窗户、钢筋防护栏砸坏,碎石甚至滚落进室内。居民们将情况通过物业部门反映到上级政府后,当天下午县政府刘姓县长及所在地镇长、社区书记到现场“视察”。6月1日,小区所在社区受县、镇两级政府委托同明珠苑小区1号楼42户居民全部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大体内容为:为确保住户人身安全,将受影响区域内的42户住户全部迁出,治理期间不可入住。安置办法是每户每月发500元补助,每三个月一次性转账至住户个人银行账户,治理时间定为6个月,并提出一个月内出台治理方案,方案出台后10天动工治理。然而,让人气愤的是,山体垮塌事件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42户居民既没有看所谓的治理方案,也没有收到政府一分钱的安置补贴。

山西乡宁:违建楼房变危房应问责地方官和开发商

  一筹莫展的受灾住户代表找到开发商郝大慧,希望他能来给解决,郝大慧却说政府不拨款他就不管(分明是违法建筑,本不该存在,现在出了问题还要政府来买单!谁是不良开发商的保护伞?)。代表们又求助县委、县政府,请求乡宁县主要领导人樊洪平和杨建军重视此事,但是根本见不到这两个“父母官”,接待他们的办公室主任让受灾代表去找县国土资源局。当住户代表们到了国土资源局后,国土资源局又说方案上报给了县委县政府,就这样不负责任的踢开了皮球。如今,受影响区域内的42户居民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他们担心一旦山体继续滑坡,危楼一定支撑不住,到时候他们的生命及财产都将受到严重的威胁!

  有专家指出:乡宁县明珠苑小区山体垮塌事件不是一个偶然事件,是“人祸”,不是“天灾”,造成山体垮塌的隐患早在2005年就已经埋下,山西省纪委及相关部门应该从源头上追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及不良开发商给予严厉打击处理,决不姑息。

  该专家质疑该县领导与开发商郝大慧可能有权钱交易行为。其一,2005年郝大慧违法建设商品房时,乡宁县相关领导和监管部门都在做什么?怎么会对这么庞大的违法建筑视而不见,任其建设及销售三无建筑?其二,住建部明确要求“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到人,谁建设,谁负责”,现在违建变成了危房,本应该追究违法开发商郝大慧的责任,乡宁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什么至今没有作为?为什么不责令由郝大慧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担责?其三,出现这么严重的“人祸”,政府为什么将无辜的住户推到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有义务为郝大慧的违法行为买单吗?其四,是谁一直在充当违法开发商郝大慧的保护伞?背后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和交易?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坚持把为民办实事摆在重要位置。而山西乡宁县此次山体垮塌事故,乡宁县政府相关领导的做法实在是让人失望。

  违建楼房变危房,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应该问责地方官和违法开发商,给受灾群众一个满意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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