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王老汉臭豆腐,这回要罚43.8万?

     发布时间:2017-03-10 17:30:08
 来源:中国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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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绍兴市区著名的鲁迅故里,整条街巷都飘着绍兴臭豆腐特有的味道,国内最早的臭豆腐注册商标“越香王老汉”也坐落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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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在《舌尖上的中国》里名声大噪的王老汉臭豆腐,喜欢我的文章的朋友欢迎加威:1521791028,投资想要获利首要条件就是风险把控,提高资金利用率从而到到利益最大化。在2016年的最后两天,老板赵宝贤感觉度日如年。2016年12月30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举行第二次听证会,结论是维持原定罚款金额不变,只是去除了原处罚决定中的“没收8.7万余元违法经营所得”,原因是“无法确定”。

  在绍兴,“王老汉臭豆腐”是名小吃,常有游客慕名前来品尝。2003年,原来的经营者王老汉注册了“越香王老汉”臭豆腐商标。之后,王老汉将店铺和商标转让给了妹夫赵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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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11日,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赵宝贤位于绍兴灵芝镇的臭豆腐加工点无证经营,并于去年9月作出处罚决定:拟没收违法所得8.7万余元,并处罚款43.8万元。

  10月第一次听证会后,赵宝贤不服,要求召开第二次听证会。12月30日第二次听证会,赵宝贤律师提出,没收的8.7万余元销售额,属于位于鲁迅故里的土特产店,而不是被查的灵芝镇生产点,因此不应该没收。在新的处罚决定中,“没收违法所得”一项的确已经去除。“赵宝贤部分违法行为适用于老的食品安全法,考虑到其经营状况,处罚已经采取从轻从旧原则了。”

  据悉,最后处理结果在听证会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公布。如赵宝贤对此不服,可以在处罚决定书发出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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